多位消费者投诉:楼盘营销总监收取房产证代办费后“跑了”开发商却不认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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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料图】
江西九江有多位购房者
给《都市现场》栏目打来电话
称他们在“汇金中心”楼盘购买公寓
明明向营销总监交了房产证代办费、契税等费用
开发商却不认账
说营销总监卷款跑路了
损失应当由购房者自行承担
这样的解决方案
合理吗?
朱先生告诉都市现场记者,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初,他全款购买了一套公寓。在朱先生交付全部的房款以及前期物业费之后,置业顾问让他去楼盘营销总监的办公室,说是还有其他的费用要交。
交了钱之后,楼盘的营销总监给朱先生一张打印的收据,标明了各种款项的明细,上面加盖了开发公司营销部的章。营销总监还告诉朱先生,5月20号之后就可以来售楼部拿房产证。可是等到5月21号,朱先生来到售楼部之后,却被告知他后面交的1万3千多元不作数了。
售楼部工作人员说,他们查询到朱先生的钱是通过微信转账给了营销总监的个人账户,而这位营销总监在5月中旬的时候已经离职了。在请示过开发商领导后,他们表示朱先生想办理房产证需要再重新交钱。
记者了解到,除了朱先生,九江“汇金中心”楼盘还有多位购房者同样把钱直接转给了这位前营销总监。
张女士表示,他们之所以会转钱过去,是因为当时要密集交好几笔款项,没有给大家太多的思考时间。
事后,这些购房者曾多次电话联系之前的那位营销总监,不过对方一直没有接听电话。
于是,记者和这些购房者又来到了位于九江市长虹西大道的“汇金中心”售楼部。开发商的营销临时负责人张先生接待了记者一行人,他表示,开发商同样是原营销总监的受害人。
这些购房者认为,开发商对员工以及印章的管理存在问题,因此需要对购房者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。对此,开发商又是如何回应的呢?
这名张姓负责人在请示开发商公司领导后,表示不方便就此事进行回应。随后,记者又将情况反映到了九江市住建局。该局工作人员表示,经核实,收据上所盖的开发公司营销部的章并非正式公章,法律效力有待商榷。但是针对此事,住建部门已经介入调查,后续会将结果反馈给记者。
对此,律师游翠华认为,因为开发商对营销总监的行为以及所属印章的管理存在问题,导致购房者在支付相关款项时产生了认知偏差,应当为购房者的损失担责。
关键词:
2023-06-08 13:40:50
2023-06-08 02:42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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