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万多翡翠耳环试戴时坠落,消费者要赔偿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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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(8月29日)记者获悉,最近,常州的李女士和闺蜜到当地一家珠宝首饰店购物,在试戴一对价值3万多的翡翠耳环时,不慎将耳环坠落在地,事后,针对赔偿问题,双方产生了争议,店家于是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。
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郭金欣说:“李女士提出试戴一对翡翠金750耳环,销售者取出该耳环,李女士进行了试戴,在取出耳环的过程中,不慎将耳环坠落在地,导致该耳环有两处裂痕。”
李女士试戴的这对耳环标价为36000元,事发后,珠宝店认为,李女士造成耳环的损坏,随即要求李女士支付21600元,将这对翡翠耳环买回家,但是,李女士不同意,珠宝店便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。
郭金欣说:“我们委托了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,对该耳环的价值进行了价值鉴定,鉴定结果显示该翡翠金耳环的市场价值为13620元。”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法院审理认为:李女士在试戴过程中有确保试戴商品安全的义务,但她摘取耳环时,不小心将耳环掉落并损坏了耳环,其行为存在过错,该耳环不能复原再上柜销售,给珠宝店造成了损失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朱文娟说:“按照法律规定,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,珠宝店在这个过程中也认识到了,他们作为销售者在服务过程中,也应当提供与他们销售比较贵重商品相匹配的服务,因为他们在服务过程中,没有提醒李女士佩戴的方法和流程,所以他们也有相应的过错。”
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,最终,双方自愿达成协议。郭金欣说:“李女士同意赔偿珠宝店13000元,这副耳环归李女士所有。”
(《零距离》记者/冯珂 编辑/赵梦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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